详细说明
云南生态木 云南生态木代理商 昆明昆塑供应
一、木材制品与林产品外销手续
(一)业者出口类属越南境内自然林木外销制品时,必须持有地方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或中央政府部会首长审核的份额分配公文(正本)以及原料损耗定量列表。
(二)业者出口类属越南人工种植林木制品时,只须向海关申报所用木材种类、产品名称、产品数量等相关材料。
(三)业者出口类属采用合法输入外国原料木材或原料制造的林产品时,须出示相关原料进口报关单(已经越南海关确认办妥入关手续)。若业者向其它直接输入外国原料木材供生产外销的越南业承购、制造外销木制品时,木材商业合同要根据进口报关单注明相关数量(立方米);若业者采用委托输入原料木材或林产品生产外销时,则要有受委托输入原料木材的进口厂商的相关进口报关单副本;若产品采用进口包装木材制造,则要有原料木材买卖商业合同或木料包装业者的销售商业发票以及木材产地证明文件和原料损耗定量列表。
(四)业者出口类属库存品的pomu木材、pomu木材制品、走私充公拍卖的pomu木材制品时,若生产原料为库存pomu木材,要申报越南森林检查分局、公安厅和海关执行1996年11月6日颁行的第821/TTg号令对库存pomu木材所作的清点记录文件副本。
若制品原料为开发所得pomu木材或走私充公拍卖pomu木材,要有地方省、市人民委员会或森林检查分局的处理决定文件、pomu木材拍卖记录文件或pomu木材买卖商业合同及原料损耗定量列表。
(五)获准从非贸易渠道出镜的木制品或林产制品,数量限于单间或单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