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石墨烯知识产权
昨日,金路集团在公告中表示,近日公司与旌华公司签订《转让协议书》,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下称“金属所”)、旌华公司签订《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将公司与金属所前期合作中产生的相关石墨烯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不包括入股组建德阳烯碳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中所享有的权益、与金属所2013年12月22日签署的《技术开发合同》中公司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旌华公司,转让价款1848万元。
金路集团染指石墨烯项目研究始于2011年6月10日,当时公司与金属所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双方同意在石墨烯研发及产业化方面进行合作。金路集团当时表示,试水石墨烯项目是实现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一次有益探索。从此之后,主营PVC树脂的金路集团就戴上了石墨烯光环。因此,市场资金屡屡炒作公司股价。
对于此次主动“摘”去石墨烯光环,金路集团的理由是:缺钱。“受经济下行、行业产能过剩、市场持续低迷等影响,公司出现较大幅度亏损。石墨烯应用目前尚处于探索研究阶段,尚未实现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研发及产业化开发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现状难以满足项目持续资金投入的需要。”金路集团这样表示。
在主营业务低迷的背景之下,金路集团2013年和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皆出现亏损,如到今年年底无法扭亏为盈的话,公司股票将面临被ST的风险。
未在石墨烯项目盈利过
金路集团昨日也表示,目前石墨烯项目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短期内对改善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也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权益及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缓解资金持续投入的压力,收回部分现金,可改善公司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