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福州海关在福建各口岸,开展“绿篱”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列名的废矿渣、废轮胎、废电池、电子垃圾等工业废物及旧服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以及采用伪瞒报、夹藏、利用他人许可证等方式通过货运渠道走私不符合环境控制标准的废五金、废塑料、废纸等进口固体废物。
“绿篱”行动期间,福州海关严格实施进口固体废物“就近口岸”报关制度,除福州马尾港区、福州江阴港区、宁德港区等三个指定口岸外,在福州关区其它口岸一律不得开展固体废物监管业务。严格落实进口固体废物分类装运规定,对经审单、查验后发现“混装”等不符合规定的进口固体废物,按照规定办理退运手续。严格规范进口固体废物分拣作业管理,对不符合分拣作业监管条件的企业和场所,不得开展分拣作业。
福州海关加大进口固体废物查验力度,落实100%查验要求,对有走私违规嫌疑的一律开箱彻查,确保实际监管效果。
福州海关有关人士称,海关将在《福建省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进一步加强与环保、质检、工商等部门联系配合,加强执法协作,形成福建口岸打击“洋垃圾”进口走私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