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证报报道,《准入条件》规定,新、改、扩、迁烧碱项目必须全部采用离子膜法生产工艺,现有隔膜法烧碱生产装置(资源综合利用方式除外)于2016年1月1日起,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不再换发。
此外,在生产企业布局方面,《准入条件》规定,新建烧碱生产企业除必须符合《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外,还应在当地政府规划的工业园区或专门区域(集聚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氯碱厂(电解法制碱)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要求,并符合本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当地政府规划的工业园区或专门区域(集聚区)内的现有烧碱生产企业,原则上要在2015年底前计划或落实搬迁建设项目用地,安排实施退城进园。